张月律师,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事务专业,系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。业务领域:婚姻家庭,交通事故,损害赔偿,债权债务,劳动争议,刑事辩护,非诉业务。具有教育,心理咨询工作背景,自执业以来,在办案过程中逐步形成了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张月律师
手机号码:15236436707
邮箱地址:zy88508@163.com
执业证号:14115201311247057
执业律所: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光山县司马光广场对面
酒后驾车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饮酒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,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,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,不得驾驶机动车。
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五百元罚款;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二千元罚款。
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,被处罚两次以上的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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